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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注意事項公告113.05.06

發布日期 2024-05-06 08:45:00

    近期發現部分社團(民謠吉他社)借用學生活動中心音響、腳架等器材,使用完畢後即堆置於薪傳廣場,未盡保管之責。日後如有類似情形,除納入社團評鑑行政運作加重扣分外,將暫停社團器材借用1個月,如有累犯即取消該社團當學期器材借用資格。

 學生活動中心器材數量有限且購置、保養維護不易,敬請所有社團愛惜使用。

課外活動指導組